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下发的《体育赛事管理办法》中第五章 体育赛事名称使用
第十五条 体育赛事的名称应当与实际内容一致。
第十六条 全国单项协会主办或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体育赛事,其名称可以使用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中华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未经相关部门确认,其他体育赛事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中华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
第十七条 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,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“******”、“亚洲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
请各协会参照执行,并予以协助监督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下发的《体育赛事管理办法》中第五章 体育赛事名称使用
第十五条 体育赛事的名称应当与实际内容一致。
第十六条 全国单项协会主办或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体育赛事,其名称可以使用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中华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未经相关部门确认,其他体育赛事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中华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
第十七条 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,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“世界”、“亚洲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
请各协会参照执行,并予以协助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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